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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資料遭人盜用遺失大馬卡婦女變“通緝犯”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11-7 07:21 AM     標題: 資料遭人盜用遺失大馬卡婦女變“通緝犯”

(吉隆坡5日訊)她曾遺失大馬卡,雖沒被人盜用去借大耳窿或申請信用卡,但後來發生的事更麻煩,就是她無端端變成警方通緝犯,而且還被通緝了15年!
; Q1 f& }' B, c- Y; i, W! f8 ^" e來自霹靂布先的陳金桃(48歲),因為不知道資料遭人盜用而成為通緝犯,在被警察告知,其遭新山警方通緝後,成天提心吊擔過日子。
7 \5 |( F* L" G6 @6 r公仔箱論壇這宗罕見的“大馬卡烏龍事件”於上個月22日凌晨2時發生在蕉賴半山芭,當時在卡拉OK當清潔女工的陳金桃,下班後乘坐友人的車回家,不料途中被警方截查,警員查看其大馬卡後,突然臉色一變,然後取出手銬,準備要逮捕她。
" `- ^  u0 ~9 P/ w3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被通緝者是男性公仔箱論壇, @/ S; Y; h" v; y* E5 ^2 r/ r, ?' B
她被嚇得不知所措,忙問發生什麼事,才知道原來自己成了通緝犯,所幸她臨危不亂,待冷靜下來後,馬上叫對方再次查看清楚,結果發現資料有出入,雖然紀錄裡的大馬卡資料是一樣,但性別卻是男性。
( `6 d0 O( w5 N& R& f( v. Q公仔箱論壇她仔細查看警員的資料後還發現,除了性別不對,名字和籍貫也不對,尤其是名字裡的兩個字拼寫錯誤,她是客家人,但籍貫欄上卻註明是福建。公仔箱論壇9 d/ k4 M9 v! P. B6 \( T
不明罪狀被通緝15年3 }* R; t6 z/ k
陳金桃今日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求助時說,她向該名警員指出資料當中出現許多錯誤後,對方也承認有問題,於是便讓她離開,並勸告她最好前往新山警局處理此事。
  E3 ^' y! z1 w8 N3 x.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7年前我曾經在首都遇劫後遺失大馬卡,兩年後前往新山工作,任職侍應生,之後在1998年再於在首都被搶劫。警員指我從15年前開始就被新山警方通緝,但不知道是犯何罪名。”
5 D  M8 ]* F$ ~0 P! t/ |. |& Y她說,6年前她到雲頂工作時也曾遺失大馬卡。無論如何,她已針對上述事件報案。公仔箱論壇- c" I% q% _) m7 f! v
阿窿失察也上當
$ H5 i' `* m9 Y7 ^, X1 s- [張天賜說,其部門法律顧問梁柏耀將助金桃致函新山警方,要求調查清楚,以還其當事人清白。
! K8 T; g: K! A+ [8 [- L公仔箱論壇他說,今年1月至今已接獲9宗類似投訴,大部分受害者被人盜用大馬卡向大耳窿借貸,後者因沒有仔細檢查也上當。www3.tvboxnow.com1 b4 B; L, Y. U& l
他奉勸公眾,若無故接獲銀行或律師的追債信函,應該主動聯絡當局詢問清楚,以免成了代罪羔羊還蒙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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