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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因資助恐怖活動兩孟加拉客工判監兩年與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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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8-31 07:22 AM
標題:
因資助恐怖活動兩孟加拉客工判監兩年與兩年半
今年4月在內部安全法令下被拘留的六名孟加拉籍客工,其中四人上月已治罪,另兩人原本選擇抗辯,如今也改變主意,昨天下午決定認罪,要為他們所造成的公眾恐懼道歉,並要求國人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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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人是紮曼·道拉特(34歲,Zzaman Daulat)和馬蒙·立科特·阿里(29歲,Mamun Leakot Ali),分別被判坐牢兩年和兩年半,刑期從5月27日被控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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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曼被指於3月25日在兀蘭海濱公園,給組織頭目拉赫曼·米贊諾200元,資助恐怖活動。馬蒙則被指於3月20日在文禮公園,通過他人轉交500元給拉赫曼,間接提供資助恐怖活動的資金,他也涉嫌於3月29日在裕廊船廠向人收取300元資助恐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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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認罪的四名客工已判監兩年至五年不等。控方同樣以加強公共安全、預防和製止資助恐怖活動為理由,促法庭根據兩被告所扮演的角色和罪行,判類似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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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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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嚴重須嚴懲以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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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法官謝源發同意控方陳詞,認為扎曼和馬蒙面對的罪狀嚴重,須嚴懲以示警戒,並接受其判刑建議。他說,恐怖活動是顯然存在的危險,不僅對我國社會,也對國際社會構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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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組織成員要襲擊的目標,包括警察和非信徒(如印度教徒、基督教徒和佛教徒),計劃通過衝突、暴力和死亡事件,最終推翻孟加拉政府,“資助恐怖活動的罪行須被譴責和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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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考慮到馬蒙是副領導,後來擢升為領導,而且面對多一項罪狀,認為應判予較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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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兩被告要認罪,說明他們後悔,也為所造成的恐懼和麻煩,尋求國人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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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他們家鄉的安全和治安,以及較廣泛的國際社會,我希望他們真正意識到自己被誤導,會擺脫極端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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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與另四名被拘留的組織頭目拉赫曼(31歲)、米亞赫·魯貝爾(26歲)、莫哈默·賈巴(31歲)及蘇海爾·豪拉達爾(29歲)是在今年5月27日被控,成為首六名被控以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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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在組織裡有明確職務。身為領袖的拉赫曼因為招募成員組成“孟加拉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in Bangladesh,簡稱ISB),刑罰最重,被判坐牢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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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喜好伊國組織的拉赫曼,去年在孟加拉被激進化後,到本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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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至3月,他通過數次聚會,遊說數名同鄉加入和支持伊國組織,並討論“發動武裝聖戰”,計劃回孟加拉時找尋和殺害非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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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討論發起籌款活動,以便購買食物和武器,並願意貢獻部分薪金資助恐怖活動,一些成員甚至宣誓效忠伊國組織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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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赫曼承認從2月28日至3月27日,直接邀請“孟加拉伊斯蘭國”成員提供資金,以便在孟加拉展開恐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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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8日,商業事務局接到數名激進孟加拉人資助恐怖活動的情報,將被告等人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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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被告由馬力肯和迪瓦利律師義務代表。馬力肯律師求情說,兩人都是回教徒,意識到所作所為抵觸回教教義,還讓回教信仰和回教徒蒙羞。他們深知犯了大錯,吸取慘痛教訓後,只希望盡快與家人團聚,並誓言絕不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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