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
* q) e [% ^, J" q" M5 @$ p+ Vwww3.tvboxnow.com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 z) X2 q+ P' o; p+ L5 q5 r
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O Y& t$ }/ v" J4 x% s
“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
, t$ [% j: @3 q3 ^) U3 V& Iwww3.tvboxnow.com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tvb now,tvbnow,bttvb5 X& _; T' d6 ^! n& a8 N
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