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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今年有3强奸犯 以不举为由求脱罪

我国单单今年就有3个强奸嫌犯,以不举为由,声称自己没有干下罪行,“不举”似乎已成为强奸犯的脱罪理由。但律师表示,嫌犯若能证明自己不举,是强而有力的脱罪证据,但这不是一件易事,因需要有医生证明。  _; i5 @6 w; S3 z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一名37岁房地产经纪,被控在3年内多次强奸和非礼12岁继女。他接受警方调查时,声称自己有不举问题,但经医生诊断后,确认被告能成功勃起。
( m8 A! q- C% `被告目前已认罪,案件下个月2日下判。3 F* u  L$ R. n, h9 k  X$ u
律师陈其玉受访时表示,强奸嫌犯若能证明自己不举,是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据。tvb now,tvbnow,bttvb+ e5 u5 r. S! G! T1 X- y" v1 E
“只要被告证明自己不举,那就指即使他有意图犯罪,也无能为力。”  x4 Q7 `% m8 |4 O8 q! q
但陈其玉表示,要证明自己不举并不容易,首先得找医生诊断,而且控方也会找自己的专家证人提出看法。
0 n% V, ]0 g& e4 E  G0 ]过去10年,6人中1人免监刑。( C. \6 c/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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