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訊)上訴庭三司認為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不適用在非回教徒身上,撤銷“性愛二人組”陳杰毅和李美玲所面對的第三項被控嘲笑回教徒的控狀。www3.tvboxnow.com' T7 I. v* o9 }7 K
以拿督威拉莫達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裁定:“我們允許上訴(撤銷控狀),因為我們受到1988年最高法庭判決的約束。”* v- T K5 x, ?9 H2 ]
此案副檢察官旺沙魯丁透露,總檢察署會提出上訴。現年26歲的陳杰毅和25歲的李美玲於去年7月18日被控上地庭,他們一共面對3項控狀。
r" Z8 A/ b" c, n8 Z高庭法官於去年11月21日拒絕兩人的申請,並指刑事法典第298A(1)(a)條文適用在各族身上。公仔箱論壇# V3 o, l S+ O8 X5 z6 U
兩人要求高庭宣判第298A條文與聯邦憲法有衝突,在他們身上不適用,反之只適用於回教徒。兩人不滿高庭的判決,於12月20日向上訴庭上訴。www3.tvboxnow.com" A S9 J$ g. A! ]6 {
此控狀指出,被告在他們的面子書上載的內容和評論,有可能引起其他宗教徒的敵意,而這些內容是於2013年7月11日和12日晚上10時48分,在金馬路的一家餐館被人查閱的。
! ^% y" i0 Q- b: i; t* @他們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298A(1)(a)條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短兩年及最長5年。
K4 x& l" \4 j4 G( _2控狀下月12過堂tvb now,tvbnow,bttvb, I! `; ~) m7 }' v% {
陳杰毅和李美玲的代表律師張裕田指出,2人仍面對其他2項控狀,並將於5月12日在地庭過堂。* a+ o6 C9 y4 w" W) C1 T
首控狀指出,兩名被告在他們的面子書“Alvin and Vivian ”,發表具煽動性的內容,即兩人享用肉骨茶的照片和貼文,打上“祝賀開齋”的標題,還寫上“香、好吃和開胃”字眼,照片還有“清真”tvb now,tvbnow,bttvb; D7 [' Z' Y% d; a" ?4 Z* `) ~9 ?
的標誌。他們被指於2013年7月11日和12日晚上10時48分,在怡保路的珍珠坊犯下上述罪行。www3.tvboxnow.com$ B8 f' J; v) g/ e' Q! E2 ^' u
兩人抵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罪成者,若是初犯,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長達3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可被判坐牢5年。' U0 F2 S, D( P% c. {8 V2 @# @
次控狀指出,兩名被告於2013年7月6日和7日晚上9時至凌晨2時在網站http://alviviswingers.tumblr.com刊載猥褻照片。
! M: y) T4 }2 u他們抵觸2002年電檢法令第5(1)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罰款最低1萬令吉或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