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馬來西亞] 民政婦女組促擴展刑法強姦定義

(吉隆坡16日訊)民政黨婦女組今天建議政府擴展刑事法典的強姦定義,即使在自然的情況下遭任何物體插入陰道的行為都應被視為強姦。
4 N; r. m; ]0 wtvb now,tvbnow,bttvb該黨婦女組主席拿督陳蓮花說,政府的當務之急是修改法令,維護女性的權益和尊嚴。
1 Q  B' {* i  F她今天主持民政黨婦女組中委會會議後,在記者會上針對上訴庭推翻高庭判決,判60歲老翁強姦少女罪名不成立而評論。陳蓮花坦言對法庭的判決感到失望,因為老翁以沾精液手指插入受害者私處不符合強姦定義。
4 N5 E  m2 v$ ~: N& z1 E大馬司法危險先例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7 H: ]2 l- d- b! _
她形容判決是對女性權益及尊嚴的侮辱,同時也將成為大馬司法的危險先例。www3.tvboxnow.com; l7 y0 b$ b& V* L
“我認為這是我國在保護女性和孩童權益鬥爭上的一個黑暗時刻,法官以受害者同意的論據來合理化肇事者的行為,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 G4 U4 _# }% l6 T  b7 C- L- {tvb now,tvbnow,bttvb她說,根據2001年兒童法令第2條文,年齡低於18歲者在心理和思想上都不能成熟理解他們有權拒絕任何親密行為,因此受害者的同意不應合理化肇事者的侵犯舉動。
* E8 ^. m$ [0 x. p0 O: Y( ~' ^3 Z% X肇事者須為罪行負責# p8 M( i! K' `' Z0 L" [# p1 m% X& a
陳蓮花認為,涉及案件的男子可在刑事法典第375(1)條文下被控,即所有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者,無論少女是否同意,都可構成強姦罪。
1 w( H. Y0 q0 M  Q4 ~7 hwww3.tvboxnow.com“法庭以受害者同意之前的性行為,使肇事者脫罪,這是不合理的。”
! n$ I& i- d; b1 F, `: j0 etvb now,tvbnow,bttvb另一方面,她說,在此案件中,社會正義必須得以伸張,肇事者必須為他的罪行承擔責任。
Truth can not be deleted by any means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