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社會服務中心(Social Service Office)的職員,涉嫌失信34萬餘元援助金,昨早被控多達126項控狀,包括刑罰最重的失信罪,罪成將面對強制監禁,可判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20年。+ B# T4 W- y7 a V/ Y: m
被告謝光輝(33歲,譯音),涉嫌從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幹案,42名領取援助金者受影響,其中26人的援助金已轉入兩個銀行戶頭,一個是被告薪金進賬的戶頭,另一個屬於被告的債主。tvb now,tvbnow,bttvb7 E! m8 f5 T7 t' s! s9 I
辯方律師鄒天齊在被告面控後,向法官表示需要時間向總檢察署陳情。法官把案展下個月7日過堂,並準被告以10萬元保釋在外。不過,被告尚未擔保出去,繼續還押。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表文告說,前年8月14日,一名社區關懷(ComCare)計劃的受惠者向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投訴,說他未分獲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調查後,疑在芽籠士乃社會服務中心任職的被告失信援助金,隔天報警。5 p/ R5 K: a2 E" {- _3 e
同月18日,警方逮捕被告。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在19日暫停被告的職務,並即刻聯絡所有受影響受惠者,確保他們獲得相關援助。
|$ b) w, }7 W' r& m- r2 t公仔箱論壇被告曾任東南社區發展理事會的經理,社會服務中心於2013年7月成立後,轉任芽籠士乃社會服務中心的組長,職務包括評估援助金的申請,再交由上司批准、批准其他組員處理的援助金個案,及負責多重需求家庭的個案管理。/ y) R+ u) }) v% {# p9 U
被告面對三項失信罪、65項抵觸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的控狀,以及58項抵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其中30項指他轉移贓款,另28項指他使用贓款。
' I, O- {* O3 _6 O7 r& @被告面對的三項失信罪,指他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在分發社區關懷基金的援助金給受惠者時,分別失信2400元、5萬9420元和13萬7640元的支票,總計19萬元9460元。
4 |7 y" h: ^; `1 R! C) m5 C65項抵觸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的控狀,指他多次侵入七名同事的電腦戶頭,以便使用社會援助網絡系統(Social Assistance Network System),失信款項達14萬4020元。
2 C! H k9 Y( c W+ Y8 Mtvb now,tvbnow,bttvb控狀顯示,他涉嫌於2013年12月6日,在數分鐘內22次侵入同事的戶頭,並在2014年3月18日15次侵入另一同事的戶頭。tvb now,tvbnow,bttvb6 T5 J6 I% O- h6 E
除了自己和債主的銀行戶頭,被告也涉嫌把贓款轉入數名親友的戶頭。他也涉嫌用贓款買機票和名牌商品。
7 U o3 h6 r- i$ ?# Ytvb now,tvbnow,bttvb本案主控官為鍾永輝副檢察司。公仔箱論壇+ }) ^2 i9 g0 V0 \8 R! ?
被告抵觸的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若罪成,刑罰與失信罪一樣,可判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20年,另可加罰款;抵觸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者,可判罰款最高50萬元,或坐牢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