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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导演由于社会的需要,把结局拍成了,做线人没有好下场的局面。其实按照合理的理性的发展,最合理的结局是:1、谢与那女的带上妹妹走路,因为那些黄金的价值已多于100万;2,不想过逃亡的生活,那女的做污点证人,谢得到100万。张家辉不用私自拿100万。还有一点不明,请教各位,在香港放高利贷是合法的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报警?而被迫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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