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薇霓/綜合外電報導】
2012.03.06 02:54 am
塞爾蒂克隊延長賽氣走尼克隊,正規賽尼克領先3分反遭皮爾斯飆進追平球,終場前18秒起,尼克是否該採取犯規戰術?總教練丹東尼的策略成爭議。
尼克領先3分、第4節剩下18秒,塞爾蒂克拖到約5秒時、皮爾斯三分球破網,雙方103平手,進入延長賽後「綠衫軍」帶走勝利。
終場前18秒到5秒間,尼克為何不犯規?罰球線上就算送對方兩分,還保有一分領先,而且能再獲控球權。就算對方回敬犯規戰術再反攻,能動用的時間不多。
「我們沒想要這麼做。」丹東尼表示,如果皮爾斯出手時,剩少於3秒的時間,也許他會這麼做,「但那時還有5秒左右,他投進了是他的本領。」
攻擊丹東尼的聲浪不斷,原因有三。第一是從18秒到11秒之間,塞隊的球都在朗多手上,罰球命中率不好,是尼克採犯規戰術的對象。
第二,塞隊已沒有暫停可喊,更可以使用犯規戰術。
第三,若朗多罰完球後,尼克再將球交到罰球超穩的諾維克手中遭犯規,執行罰球後時間所剩不多,沒暫停可以運用的塞隊還得先過半場才能反撲,難上加難。
SBL璞園隊總教練許晉哲表示,這取決於對方是否有暫停,「不能說對或錯,如果是我,我會選擇犯規。」既然對方沒暫停,他說,在領先下採取犯規戰術是合理的。
松山高中教練黃萬隆則認為,不見得要用犯規戰術,「3分的比分差距,對NBA球員改變比賽的能力來說,可能不用兩秒就扭轉戰局。」犯規讓對方執行罰球後雖能取得進攻權,尼克能拖掉多少時間?
倘若塞隊罰進、尼克兩罰未進,在幾秒內照樣有可能慘遭「絕殺」。而尼克在正規賽終場前18秒時喊出暫停,給了當時已經沒暫停可叫的塞隊平白多了一次組織戰術的機會,也成為外界抨擊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