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CT →「劇目」
一名演者的完整「程序」;「劇目」通常意指一段不到30分鍾的表演,往往是作爲一段更長的「秀」(SHOW)的部份。
「劇目」也意指在「晚場全秀」(FULL-EVENING SHOW)中的一段特定「程序」〈例如「精靈小屋」(SPIRIT CABINET)「劇目」或「空中飄浮」(LEVITATION)「劇目」〉。
■ APPARATUS →「用具」
被觀衆所見之任何對象,該對象已經特别加工來導緻一出魔術的「效果」。本術語并非視對象之大小而定;一件「變鈔銅管」(BILL TUBE)和一項「獅子的新娘」(LIONS BRIDEILLUSION)兩者皆是「用具」「效果」。是否爲「用具」并非藉由觀衆的認知來歸類的;雖然一個火柴盒可能不像是魔術師的「用具」,若因一出「效果」的用途而暗中加以改造,則其将被視爲「用具」。
■ EFFECT →「效果」
「效果」就魔術的用語而言是指一出「把戲」(TRICK)或「幻術」(ILLUSION);同樣也是從觀衆所見來簡述所發生的事。在魔術文獻裏的叙述和說明書中最常将之劃分爲兩個部份;如「效果」是由觀衆所見-而「方法」(METHOD)是用于帶出「效果」的步驟。
■ FAKE →「拟具」
一件用之來導緻一出魔術「效果」的裝置,觀衆能看見該裝置但是并沒有察覺其存在;例如「拇指套」(THUMB TIP)和「鏡杯」(MIRROR GLASS)中的鏡子。
■ FULL-EVENING SHOW →「晚場全秀」
用此術語來表示一整場全部的舞台秀,通常其持續時間不少于二小時,在劇場内演出。大多數廿世紀早期知名的魔術師-「凱拉」(KELLAR),「沙士頓」(THURSTON),「布萊克史東」(BLACKSTONE),和其它人等-主要是演出這一類型的秀。
■ GIMMICK →「隐具」
一件決不會被觀衆所見着的裝置,其使一出「效果」的完成成爲可能的。例如一件「線卷」(REEL)是一項「隐具」。
又,更廣泛的就演藝界内來說,藉由一項個人的特質或獨特的外觀使一位演者能被識别〈例如,「泰利沙瓦拉」(Telly Savalas)剃光的光頭〉,或一項娛樂産品的外觀使該産品成爲獨特的及或許更吸引人的。
本術語源自更早期的 gimcrack 這個字。
參見「拟具」(FAKE) 。
⊙譯注﹕「泰利沙瓦拉」生于1924.01.21,卒于1994.01.22;美國著名的光頭反派影星,曾于多部影片中擔任主角。其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tellysavalas.com/
■ ILLUSION →「幻術」
雖然全部魔術的演出可說是由幻術所組成,在專業的領域内「幻術」(ILLUSION)這個字眼本身有其特定的意含;其幾乎總是指涉一出在其中或包含人物或大型動物之魔術「效果」(EFFECT)。
■ MOVE →「手技」
單獨一個的「手藝」(SLEIGHT OF HAND)技巧。又,在賭徒的用語裏則是使用手法來詐賭。
■ PROP →「道具」
表演一出「效果」(EFFECT)時必備的一項對象。介于一件「道具」(PROP)〈當其無作準備的〉暨一項「用具」(APPARATUS)〈有準備的〉中往往有其差異存在的;例如像在演出「升牌」(RISING CARDS)中使用的「狄威諾升牌」(DEVANODECK)就是「用具」,然而将「狄威諾升牌」放入其内的正常玻璃杯則是一件「道具」。
PROP是PROPERTY在劇場用語上的标準略字。
■ ROUTINE →「程序」
使用同一項「道具」(PROP)來演出一連串的「效果」(EFFECTs);例如一出「野心樸克」(AMBITIOUS CARD)或「歐屈托錢盒」(OKITO BOX)的「程序」。又,許多個别的「效果」組配成有效能的系列就成爲一套「劇目」(ACT)。
■ SHOW →「秀」
一場表演或劇場的演出。
見「劇目」(ACT);「晚場全秀」(FULL-EVENING SHOW)。
■ SLEIGHT →「手法」
任何使用雙手達成的措施或動作來導緻一出魔術的「效果」;本術語意指一欺瞞的技巧被使用在一普通的對象上〈紙牌¸硬币¸等。〉,但這并非總是如此。當然,由這術語所定義的此類動作和在表演時以雙手操弄一件魔術的「用具」是截然不同的。
這術語也不可被和那些直截了當地使用技巧性的雙手動作來演示一段「花式」(FLOURISH)混爲一談。
■ SLEIGHT OF HAND→「手藝」
一個連同别的表演技巧來導緻一出魔術「效果」的「手法」〈或連串的手法〉。
■ TRICK →「把戲」
「把戲」是一般大衆簡述一出魔術技藝表演的用語;魔術師很少就這個意含使用「把戲」這個字眼。他們較喜歡「效果」(EFFECT)這個術語。
遺憾的是「把戲」這個普及的用語帶有作弊,訛詐及有害騙術的意含-而且也着重在魔術技藝中益智猜謎/難題的樣貌,使真正的神奇娛樂受到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