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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申訴署:房署指引愈改愈衰 單位改動礙結構

房屋署去年8月發出新指引,將一些原為不可改動的設施列為可申請改動,包括露台、廁所、浴缸等。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有關設施改動後可能會對單位構成隱憂,例如導致滲漏或結構不穩固,過去4個財政年度出現的92宗違拙改動個案中,有33宗、即35%個案涉及天花滲水,而天花滲水大多由於上層單位違規改動廁所、浴室所致,公署質疑新指引長遠影響樓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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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揭發房屋署跟進公屋租戶違規改動單位歎慢板,有個案甚至耗時逾兩年仍未把違規的情況修復還原,斥責房署延誤嚴重。房署遂於去年8月推出違規改動的新指引,但公署指新指引修訂了單位內的裝置分類,將原本完全不准改動的淋浴盆或灶台等裝置,撥入只要書面申請獲批就可改動,認為長遠會否影響樓宇結構成為疑問。公署建議房署定期檢討新指引,並加強監察職員行事及積極跟進積壓半年以上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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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 g6 r! M2 k# i; e公署又引述房署資料,指過去4個財政年度已完成修復的65宗個案中,有10宗需時6個或以上時間處理,7宗個案逾9個月,最長個案更用了超過兩年處理。而截至去年6月仍待辦的違規個案則有27宗,當中18宗需時6個月或以上仍未修復好,13宗需要9個月或以上,1宗個案更已跟進接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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