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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開燈不只是為看路 而是讓別人看到自己

 ,  描述: 你覺得這說法對嗎?
其實抱持這樣的想法,大概只對了一半而已,因為這些車輛的駕駛人確實能夠在燈火通明的台北街頭把道路的情況看的清清楚楚,直覺上在這樣的條件下開車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安全顧慮。只是直覺歸直覺,安全可不是自己說了算!

簡單的說,在黑暗的環境中,只要其它車輛有開燈,駕駛人自然可以輕易的看到對方車輛並且進行相對應的閃避動作,但反過來說,對方駕駛卻很可能因為己方車輛沒開車燈而根本不知道己方車輛的存在,徒增發生事故的風險。

沒開車燈是故意的嗎?相信絕對不是,因為這是常識!但是為什麼駕駛人會犯下這樣的錯誤呢?其實得回歸到儀表的設計邏輯。

通常一般車輛的儀表是跟隨著車燈的啟動才會跟著打開背光,讓駕駛人得以順利讀取車輛的各種行車資訊,因此一旦天黑、駕駛人看不清楚儀表資訊後自然就會開啟車燈,這種看似簡單的設計在背後其實隱含了安全上意涵。

而現在的車輛愈來愈注重視覺效果,因此大量採用所謂的自發光儀表或是液晶顯示屏來取代傳統的儀表設計,這樣的作法不論是天亮或是天黑,駕駛人都能正常的讀取儀表資訊,〝忘記〞開車燈這種錯誤也就從此成為可能。然而,多數配備自發光儀表的車款,理應都會配備有頭燈自動啟閉的光感應設備來避免駕駛人犯下錯誤,但可惜卻有少部分車廠只看到其一卻沒學到其二,結果就是這種存在潛在危險的產品就這樣在市面上大量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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