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是啊,為何要結婚?

覆:yyff!
按法律,同居超過一定時間以上,如同夫婦,也有機會獲申贍養費。
倘若真的以夫妻自居,甚至連同居居住地之鄰居,都習以為常你們類似夫妻的生活關係,甚至連稱謂都什麼什麼太太的,哇,俺可以確定,小妾也能拿到贍養費,就算被起訴「妨害家庭」之罪,俺也可以確定,有贍養費啦!
覆:尛滊靤!
yyff說的沒錯,婚姻是法律賦予一種保障,愛情沒有了,失去婚姻的同時,最少還有錢= =
(我的部落格好像也寫過婚姻和法律的文章。)

是啊,為何結婚?但類似婚姻生活,同居,短期生活類婚姻型態,很好,沒有負累,但,要孩子的自己帶大,或者共同帶大,針對非婚生子女公不公平一些,還是針對生父母公不公平一些問題,去筆戰,幹嘛,人生就是這樣,尊重以及自私同時發生,去討論但沒意義。
鑄劍向穹蒼,砥礪出青鋒。
返回列表